2020年一季度,與新能源汽車相關的政策我們盤點了下,主要有: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征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工信部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條件做修改、充電樁被納入“新基建”、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管理辦法發布等。
一、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免征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
3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為促進汽車消費,會議確定,一是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征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二是中央財政采取以獎代補,支持京津冀等重點地區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三是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從5月1日至2023年底減按銷售額0.5%征收增值稅。
短評:
新能源汽車市場是政策催生而來的,補貼延長2年意味著多給了市場2年的緩沖期,最大的受益者是尚處投資階段的造車新勢力企業。
二、工信部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
2月10日,為更好適應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39號)進行修改。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修改,是將原規定第五條第三款中重要的“設計開發能力”內容,修改為“具備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所必需的技術保障能力、生產能力、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后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
短評:
此次修改被業界解讀為降低了新能源汽車的造車資質門檻。當下,國內的造車新勢力格局已基本形成,此次門檻的降低,意味著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大門繼續開放,為外資的進入提供了較為寬松的政策環境。
三、充電樁被納入“新基建”
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再次明確,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范圍涵蓋:5G基站建設、特高壓、城際高速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人工智能、大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和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七大領域,經解析稱為“新基建”。
短評: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被納入到“新基建”的指向性很明顯,接下來,充電樁市場必將被帶動起來,或可達萬億級別。長期來看,做到了基礎設施先行,也將推動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和推廣。
四、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管理辦法發布
1月2日,工信部正式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19年本)》。
此次值得關注的一處修改為,在“產品質量和職業教育”方面,征求意見稿中要求企業“應當”設立專門的質量管理部門和配備專職質量管理人員、建立完整的信息化生產過程管理體系以及建立職業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及職工教育檔案,正式的《規范條件》中將“應當”改為了“鼓勵”。
短評:
動力廢舊電池回收,一定要環保。此外,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存在經營規模小、盈利水平低等特點,所以在階段性的管理辦法中適當的放寬要求有利于行業的發展。
五、地方資金重點支持公交車/鼓勵限購地區適當增加限額
3月13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等23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消費擴容提質 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
其中,在“鼓勵使用綠色智能產品”時提到,“落實好現行中央財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和基礎設施建設獎補政策,推動各地區按規定將地方資金支持范圍從購置環節向運營環節轉變,重點支持用于城市公交?!薄按龠M汽車限購向引導使用政策轉變,鼓勵汽車限購地區適當增加汽車號牌限額?!?/span>
短評:
電動化在城市公交領域的普及率較高,在有補貼的情況下推廣效果也好。但是一旦補貼退坡/退出,高昂的購置成本讓其優勢不再,故地方資金重點支持公交是現實所需;就全國來看,僅北京還在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購,全行業都在期盼北京這一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區域消費市場能響應號召,但希望看似渺茫。
六、北京市充換電設施管理辦法出臺
3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印發了《北京市電動汽車社會公用充換電設施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試行)》。
短評:
目前,已有江蘇省、深圳市、上海市、天津市、濰坊市、西安市、云南省等出臺了充電/充換電設施管理辦法。北京市此次對充換電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做出政策性文件,表明了北京對換電模式的官方態度。接下來,應該有更多的車企加入到換電大軍行列。
七、廣州對購買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
一季度,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快推進落實去年尚未用完的中小客車指標額度工作,對二手車置換、購買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提振汽車消費;3月20日,廣東省廣州市政府第15屆104次常務會議審議原則通過了《廣州市促進汽車生產消費若干措施》。
短評:
日前,廣州市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方案已經出爐,最高可補貼1萬元。今年一季度受補貼退坡、疫情、大市場下行等多因素影響,新能源汽車市場亟需提振,而補貼則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廣州的做法,對一些停止補貼的城市來說,是一個很好的參考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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